從山東省政府獲悉,近日出臺的《山東省農民工權益保障3年行動計劃》提出,到2017年山東將實現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以上,中央、省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各類機關事業單位使用農民工,應帶頭做到同工同酬。
近年來,農民工由于未與用人簽訂勞動合同和購買社會保險等原因,被欠薪和工作中出現傷殘等問題時合法權益難以保障。同時,農民工“同工不同酬”等問題也比較突出。
山東省提出,以建筑業、采礦業、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等流動性大、季節性強、用工時間短的行業和小微企業為重點,全面推行簡易勞動合同示范文本,指導和督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履約質量。
同時,山東將清理各類針對農民工的歧視政策,用人單位吸納農民工就業的,應參照本單位同崗位、具有相同技術水平和工作業績職工確定其工資待遇,與本單位職工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制度和分配辦法,做到同工同酬。
根據行動計劃,到2017年,山東將實現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覆蓋范圍,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40%以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到75%以上和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