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華:推動機關事業養老改革利于化解“待遇差”
為深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學習宣傳貫徹,中央宣傳部理論局今年組織編寫了通俗理論讀物《改革熱點面對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制度處處長郭建華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圍繞“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這一話題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
郭建華指出,養老保險體系公平的問題,實際上就是近年來大家所反映的雙軌制的突出的矛盾,這成為社會熱議的一個公平性的焦點之一。在新的發展階段,加快建立覆蓋城鄉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體系,迫切需要推進機關事業單位保險的改革。
郭建華談到,推進機關事業保險單位的改革如何體現公平性,首先它有利于完善我們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化解待遇差距的問題
。目前的雙軌制引起的是待遇差的問題,待遇差的問題也是社會上反映的一個焦點問題,就是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在退休后有一個相對來說比較大的差距,這塊大家反映是比較多的。雖然在2005年起,國家已經連續十年大幅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應該說目前待遇差是有所縮小的,但是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
第二,有利于保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權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郭建華指出,這一塊主要表現在目前事業單位退休費負擔是畸輕畸重,部分的基層事業單位存在拖欠退費的現象。目前退休制度實際上是單位負擔的一個制度,表現在事業單位之間退休人員不一樣,所承擔退休費,在負擔上,有的負擔重,有的負擔輕,這個問題就是畸輕畸重,再加上一些基層事業單位可能有拖欠退費的現象。我們企業完全做到了確保發放,但是,現在有一些基層的事業單位,從來信來訪當中,我們發現有拖欠的,不能按時足額發放退休費這樣的現象。改革以后,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實現大規法則,有利于做到養老保險按時足額發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第三,有利于適應新時期用人機制的變化,保障人員流動時養老保險關系順暢轉移接續。
郭建華認為,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的用人機制也在發生著深刻地變化,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的流動變得更加的頻繁。由于勞動與養老關系,不能順暢地轉移接續,造成人員流動比較困難。如果改革以后,統一了城鎮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職工無論在機關事業單位還是企業之間怎么流動就業,你的養老保險權益都能得到有效地保障,極大方便了職工的流動,促進了人力資源優化的配置。這是三個方面的體現。
郭建華最后指出,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明確提出要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社會保險法實行了社會規劃,也作了相應規定,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也明確提出了要改革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應該是勢在必行。
目前,我們正在按照國務院的部署,結合著養老保險,我們又開展了養老保險的頂層設計研究工作,正在對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行集中研究,廣泛吸納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形成改革的方案。下一步將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會同有關部門不斷地修改完善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方案,積極穩妥地推進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