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向社會公布。兩個文件明確了公車改革時間表和路線圖,全國范圍公車改革的大幕正式開啟。
《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用于全面指導公車改革,闡明了公車改革的意義,明確了公車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細化了公車改革主要任務,對健全公務用車管理和保障制度、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據《指導意見》,公車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力爭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指導意見》規定了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確定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妥善安置司勤人員、公開規范處置公務用車的具體辦法。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是針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了參改范圍、人員范圍和車輛范圍。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的方式是在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后,對參改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城區)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具體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適時適度調整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按照《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力爭在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非參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企業公車改革力爭在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