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有養老金制度下,身為退休公務員的丈夫在世時,其配偶(妻子)可與他共享醫藥福利,但是只要丈夫逝世,養老金也隨之中止,遺孀再也不能享受任何福利。但在同一個養老金制度下,只有女性退休公務員本人才能享有醫藥福利,她的丈夫卻不能與妻子共享醫藥福利。這成了養老金制度下女公務員的缺憾。
在同一個養老金制度下,只有女性退休公務員本人才能享有醫藥福利,她的丈夫卻不能與妻子共享醫藥福利。這是很不公平的,F在是男女平等的社會,男主外,女主內的時代已過時了,男人能做的女人也能勝任,所以我認為既然同是前公務員,就應該一視同仁,一律同等看待,不要分男或女公務員,他們同樣是奉獻給社會,難道男公務員的配偶政府才照顧醫藥福利,女公務員的配偶政府就無須照顧了嗎?
希望政府能慎重考慮現有的制度,讓已退休的養老金制度下女公務員的丈夫在退休之后,能與妻子共享醫藥福利,共享退休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