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涉及約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并軌改革成為討論焦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最好能多軌同步,倘若一時無法同步進行,不妨從公務員先改起,自己改了,再改他人,才能最大限度減輕改革阻力。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勢在必行,需制定一個嚴格的時間表。
要觸動利益不易。早在2008年,國務院曾在五個省份進行事業單位養老改革試點,但一些地方做成了“夾生飯”,甚至產生了新矛盾。
事實證明,單方面的“單軌”改革走不通。應當明確,養老并軌不是簡單的“向下并軌”,更不是一種“甩包袱”的行政手段,究其實質是縮小不同人群間養老待遇差距,是實現養老公平的舉措。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最好能多軌同步,倘若一時無法同步進行,不妨從公務員先改起,自己改了,再改他人,不做雙重標準,不讓規則制定者成為游戲參與者,才能最大限度減輕改革阻力。
針對當前養老制度在繳費義務、制度結構、計發辦法方面的問題,可以控制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增速,同時將企業養老金逐步合理上調,逐漸縮小差距。在建立較為完善的補充養老保險前提下,同步完善年金機制,最終將機 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納入到整體社會保險統籌體系中。
當前改革方向明確,勢在必行。在頂層設計的推進下,進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穩中求進,需制定一個嚴格的時間表。
俗話說的好,律己再律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對于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的方案,我國將嚴重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