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8年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我校人才培養特點的優秀學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3284。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第九條 辦學地點:濱海校區位于溫州市洞頭區北岙街道海韻大道669號,茶山校區位于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內,學院路校區位于溫州市鹿城區學院西路82號。
第十條 學校簡介: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成立于1999年,是經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依托溫州醫科大學設立的一所按新的辦學機制和模式運作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為負責人,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機構公布數據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對浙江省的考生,按浙江省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符合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選考科目的要求。調檔比例根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確定為1:1。對進檔的考生,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對上海市的考生,按上海市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符合上海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選考科目的要求。調檔比例根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確定為1:1。對進檔的考生,專業組內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當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在考生所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擇優調劑,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對全國其余省份的考生(除浙江省、上海市),學校嚴格執行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1.05以內。對進檔的考生,學校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擇優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 學校外語公共課語種為英語。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語種須為英語。
第二十條 慣用左手的考生不能錄取到口腔醫學專業,色覺異常的考生不能錄取到醫學類、醫學技術類、藥學類、護理學、生物醫學工程等專業,其他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經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社保廳、財政廳批準,學校承擔面向浙江省部分縣(市、區)的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錄取批次及錄取方式以相關文件為準,學校設定最低錄取控制線,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本科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應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查詢。
第六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四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錄取通知書》,并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第二十五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學年結算。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建立以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和困難補助為主體的、多元化的資助體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325035
聯系電話:0577-86682000
學校網址:http://rjxy.wmu.edu.cn
招生網址:http://rjxy.wmu.edu.cn/zhaosheng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