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二級學院、直屬單位:
為了充分發揮每個學生的潛能,使每個學生適合自己成才的教育,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浙江省普通本專科院校學生轉專業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和《麗水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麗學院辦〔2016〕141號)相關規定,現將2016級新生轉專業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轉專業原則
1.突出以學生為本
努力打造“最關愛學生的大學”,遵循人才成長規律、尊重學生個性選擇,努力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
2.實行適度調控
遵循教育規律,結合優化專業結構的需要,在教育質量得到保證的情況下,根據教學資源配置情況,實行適度調控。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
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制定的學生轉專業條件及申請、選拔、批準等程序,各專業學生控制人數及相關規定,實施過程和結果等,均在校園網上公開。
4.嚴格執行有關招生政策及規定
中外合作護理學專業只允許轉入;高職的臨床醫學專業不允許轉入;五年一貫制、單考單招、專升本、定向委培、“三位一體”等特殊類型招收的新生不能轉專業;跨類不能轉專業。
5.在校生參加新生轉專業的,須降入2016級相應專業學習,在申請轉專業的人當中,高年級優先轉入。
6.文理兼招的專業,如果申請轉入人數超過專業控制的轉入人數,按該專業招生計劃的文理比例確定文理科轉入人數。
7.申請的學生可以填報1至3個專業,轉入時按專業志愿優先,兼顧分數的原則處理。
8.單科成績受限的專業按“2017年麗水學院招生章程”規定執行,專業體檢受限的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見附件5)。
二、轉專業工作具體安排
1.學校在校園網公布《2016級新生擬轉專業人數控制一覽表》(見附件1)。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教學巡查反饋意見,今年嚴格執行轉專業控制人數,以保證教學質量。
2.要求轉專業的新生須填寫《麗水學院2016級新生轉專業申請表》,在規定時間內到教務處招生辦領表和交表。
領表和交表時間:9月20日至9月24日14:00前,提前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領表和交表地點:教務處(西校區行政樓102室,聯系電話:2271179)。
3.申請轉入教師教育學院師范類各專業的新生,須參加面試,面試時間與地點:9月25日上午8:00到西校區1號教學樓報到面試(面試方案見附件3)。
申請職業技術學院學前教育專業的新生,須參加面試,面試時間:9月25日上午8:00,地點:東校區教11E幢203室。(面試方案見附件4)。
面試成績分“合格”與“不合格”兩檔。
4.申請人數超出專業控制人數的,均以高考錄取成績作為選拔標準,分數高者優先;如最后幾名高考分數相同,則全部予以轉入。各省高考總分不同的,統一折算為滿分750分。
5.經學校研究審批后,于9月27日前在學校校園網公布獲準轉專業學生名單。
6.獲準轉專業的學生,于9月27日下午5:00前到轉入學院的教務科報到。
7.各二級學院在9月28日上午11:00前,將新的班級名單,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報教務處馬亞平老師處。9月28日教務處完成教務系統內新生名單調整。
8.9月29日獲準轉專業的新生重新選課(沒變化的公共課不需要重新選課)。接收的二級學院負責轉入學生的選課指導等工作,幫助學生辦理有關手續。
9.新生軍訓及10月7日前(含7日)的課程一律留在原錄取專業(班級)學習。10月8日,獲準轉專業的同學開始進入新專業(班級)學習。
麗水學院 2017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