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準入及確認的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學生專業準入及確認全過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結果公示,接受監督。
(二)志愿優先,擇優準入原則
在教學資源允許的情況下,充分尊重學生的意愿,盡可能滿足學生的選擇;當教學資源不能滿足學生需求時,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考評擇優準入。
(三)統籌計劃,適當調配原則
學院根據專業人才需求及教學資源條件統籌計劃專業接收人數(含專業準入和轉專業接收人數),并可根據實際適當調整接收比例。
二、專業準入及確認的對象
(一)按類招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級學生,經過大類培養階段后,都應當申請專業準入及確認。
(二)按專業招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級學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專升本、“三位一體”等特定專業招考者除外),符合非招生錄取專業的準入條件和要求,可以申請相應專業的準入及確認。
三、專業準入及確認的條件和要求
(一)專業準入及確認的條件
1.大類內申請專業準入者,學院根據自身教學資源,按照志愿優先、擇優準入原則,以學生成績或進行綜合素質考核或其他依據確定學生準入的專業。
2.跨類或跨專業申請專業準入者,應符合專業準入要求,當學年所修課程應全部合格且平均學分績點達到2.5及以上。
3.藝術類、體育類學生的專業準入及確認僅限在本學院內進行。
(二)按大類培養的本科學生,可同時申請跨類和大類內的專業準入,并根據其志愿先后進行審批。按專業招收的本科學生,只限其申請準入一個專業。
(三)大類內專業準入及確認者,在第二學年可以申請轉換專業;跨類或跨專業準入及確認者,視同轉專業,在校期間不得再次申請轉換專業。
四、專業準入及確認的組織和程序
各學院應成立專業準入及確認工作小組,制定專業準入及確認實施細則,組織相關教師舉行學習指導活動,使學生了解學科大類及各專業情況,以減少學生專業選擇的盲目性。
(一)第一學年春季學期
1.第7周,各學院向教務處報送各專業所接收的學生人數和具體實施細則,經教務處審核、批準后在教務網(http://jwc.hznu.edu.cn/)向學生公布;
2.第9周,學生向所在學院教務科提出專業準入申請;
3.第10周,各學院對申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考評,確定專業預準入學生名單,綜合素質考評成績及專業預準入學生名單須在學院予以公示;
4.第11周,各學院將專業預準入學生名單匯總后報教務處備案;
5.第18-19周,各學院審核專業預準入學生的學業完成情況,確定專業準入學生名單并報送教務處。
(二)第二學年秋季學期
教務處審核、匯總學生專業準入及確認名單,報送主管教學的校領導審批后,在學校辦公網(http://oa.hznu.edu.cn/)予以公布。
五、附則
1.本辦法自2013級本科學生開始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原《杭州師范大學按類招收本科學生專業確認及分流實施辦法》(杭師大„2010‟213號)自行廢止。凡與本辦法相抵觸的有關規定以本辦法為準。
2.經亨頤學院的專業準入及確認根據本實施辦法以及經亨頤學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3.跨大類或跨專業學生專業確認后,其大類內或原專業所修課程、學分可根據《杭州師范大學本科生課程、學分認定及轉換管理辦法》給予認定與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