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轉專業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
為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人才能更好地適應科技、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需求,學校擬于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期初對2015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開展轉專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轉專業的基本要求和條件
(一)全校范圍內申請轉專業:
1.在某一專業上有專長,并已取得相應成果(須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如已出版專著、在核心期刊上發表相關專業論文或在重大專業競賽中獲獎等),轉專業更能發揮其特長的,學生可提出轉專業申請,申請專業應為其特長專業。由所在學院推薦,轉入學院組織專家考核審定。
2.成績優秀,第一學年學習成績列本專業全年級前15%,且無紀律處分、無不合格課程的。
3.因不適應在原專業學習或者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它專業學習的,可申請轉入高考入學分數低于原專業的某些專業(由學校根據當年的生源情況決定)。
(二)所在學院內申請轉專業:
第一學年學習成績未達到本專業全年級前15%的學生,一年后可以在本學院、同批次且授予相同學位的專業中提出轉專業申請(專業批次以我校在浙江省的錄取批次為準)。
(三)補充志愿申請轉專業
第一學年學習成績未達到本專業全年級前15%,但達到本專業全年級前30%,且無紀律處分、無不合格課程的學生,可以提出轉入計劃未滿專業申請。
二、轉專業工作程序和辦理流程
(一)制定擬接收計劃數:2017年6月28日-7月4日
教務處根據在校生數擬定各專業的轉專業擬接收計劃數,在征求各學院意見的基礎上,報教學工作委員會討論確定各專業轉專業接收計劃數(見附件1)。
(二)公布考核辦法:9月9日?11日
各學院成立轉專業考核小組,在學校轉專業總體原則下制定各學院的轉專業考核辦法、考核標準及分值等,由學院轉專業考核小組討論通過,并上報教務處統一上網公布。
(三)學生轉專業申請及資格審核:9月12日-18日
1.學生提出轉專業申請(符合第(一)項和第(二)項資格的學生)。
(1)網上報名時間:9月12日-13日。
(2)具體操作辦法:登錄教務管理系統http://jwgl.wmu.edu.cn/,點擊“活動報名”一欄下的“轉專業申請”,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點擊保存按鈕及提交按鈕,注意在“報名”一欄中選擇“第一次”選項。網上點擊打印書面版(一式兩份),經本人和家長簽字后連同成績單、《溫州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校內轉專業學分轉換與成績認定表》(見附件2),于9月13日前遞交到學生所在學院,逾期不交視同放棄報名。
2.學生所在學院資格審核。各學院做好申請學生是否符合轉專業申請基本條件的審核工作,并于9月14日前將申請學生的基本信息匯總表(見附件3)、學生申請表、具體的轉專業考核時間及地點等材料上交教務處。
3.教務處審核匯總。教務處根據各學院審核后的報送結果,于9月18日前將匯總名單分發到各轉入學院,并將各學院轉專業申請學生名單、轉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統一上網公布。
(四)第一輪轉專業考核:9月19日-21日
1.學生根據教務處網上公布的各學院轉專業考核安排,在規定時間參加擬申請專業所在學院組織的考核,逾期以放棄論處。
2.各學院于9月19日-20日組織轉專業考核。由接收學院組織轉專業考核小組,根據轉專業考核原則及考核辦法,對學生進行統一考核。
3.各學院根據考核結果,于9月21日前向教務處上報學生考核成績、接收學生匯總表(見附件4),以及專業接收計劃未滿數,由教務處上網公示。
(五)第二輪轉專業考核:9月22日-26日
1.未轉成功的學生以及成績達本專業全年級前30%的學生,在轉專業計劃未滿的專業中申請志愿補報。補報時間為9月22日;補報方式為網上申請,方式同上,注意在“報名”一欄中選擇“第二次”選項。
2.9月23日各學生所在學院、教務處審核并匯總報名信息,在網上公布補報志愿情況,并送至相關學院。9月26日各學院組織考核面試。
(六)轉專業公示及學籍異動:9月22日開始
1.各學院將同意轉入的學生申請表,簽署意見(需說明考核情況,是否同意轉入,轉入排名,補修要求等),后交教務處審核。
2.教務處對擬轉專業學生的信息在教務處網站上進行公示和發文。
3.教務處開展擬轉專業學生的學籍異動及班級安排工作,學生于第4周正式轉入新專業學習。
三、轉專業考核基本要求:
(一)各學院要成立轉專業考核小組。
(二)考核標準包括:成績排名,面試考核,英語等級成績、專長(報刊文章、學術科研成果)及其它。各學院的具體轉專業考核辦法、考核標準的分值等,由各學院轉專業考核小組討論決定。
四、相關注意事項
(一)轉專業工作必須依據公開、公平與公正的原則進行,有關管理人員、教師及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則與程序。
(二)各學院要進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穩定學生專業思想。同時,要嚴格按照《溫州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實施轉專業工作。
(三)轉專業學生教學活動按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執行。學生轉專業后應辦理學分轉換與成績認定的手續,同一名稱課程學時內容相似率達到70%者不需補修。未修課程或課程學時內容相似率低于70%者應補修。
如轉入專業與原專業的培養計劃相差較大,按照轉入專業要求加修或補修的相關課程較多,學制可適當延長一年,但必須辦理相關手續。
(四)由理學、工學、文學、管理學、教育學類專業等轉入醫學類專業,原則上需降入下一年級相應醫學專業學習。
附件:計劃數等附件表
教務處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