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大學公布了高校專項計劃“自強計劃”招生簡章。高校專項計劃,又稱“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為幫助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更暢通地考上“好大學”。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不少于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為了幫助第一時間了解浙江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政策,現將浙江大學高校專項計劃“自強計劃”招生簡章公布如下:
浙江大學自強計劃招生簡章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于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使更多來自農村、邊遠和貧困地區的優秀學子能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浙江大學繼續實施自強計劃(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報名條件
我校自強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各省(區、市)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思想品德優秀、理想信念堅定、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高中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完成。
二、招生專業大類及招生計劃
1.招生專業大類
科類 | 招生大類 | 備注 |
文科 | 人文科學試驗班 | 浙江大學 (國標代碼:10335) |
人文科學試驗班(傳媒) | ||
社會科學試驗班 | ||
理科 | 社會科學試驗班 | |
理科試驗班類 | ||
理科試驗班類(生命、環境與地學) | ||
工科試驗班(機械與能源) | ||
工科試驗班(材料與化工) | ||
工科試驗班(建筑與土木) | ||
工科試驗班(信息) | ||
工科試驗班(航空航天與過程裝備) | ||
醫學試驗班類 | 浙江大學醫學院 (國標代碼:19335) | |
醫學試驗班類(預防醫學) | ||
藥學類 |
2.招生計劃:自強計劃招生數不超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