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紹興職業技術學院 國家代碼:12876浙江省招生代碼:0067
第三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四條 頒發畢業證書: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我校面向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40名,招收普高畢業生;共設2個專業,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第四章 報名
第六條 報名條件:符合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辦理浙江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手續,取得報名號,高中學考(會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均為合格(含)以上。
報考我校高職提前招生的考生可同時兼報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
第七條 每位考生只能報考1個專業志愿。
第八條 報名方法和時限:采用“網絡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網絡報名
考生通過互聯網登錄我校網站招生網頁系統,自主進行信息輸入,完成網絡報名。網絡報名時間為:3月10日9:00--3月25日17:00。
考生在網絡報名成功后于3月31日前按要求繳納考試報名費110元。
(二)現場確認
1.在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準備以下材料和相關手續:
(1)已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的《紹興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
(2)《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
(3)身份證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5)相關各類獎項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考生遞交以上材料后核對本人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
2.時間:4月16日(周六)9:00至16:00。
3.地點:紹興職業技術學院內。
4.經資格確認合格考生領取準考證,并參加綜合測試。
5.已網絡報名但未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第五章 測試與考評
第九條 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綜合成績總分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總分500分=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折合成滿分50分,占總分的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200分,占總分的40%)+高考考試成績 (折合成滿分250分,占總分的50%)。
第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
1.時間:4月17(周日)9:00開始(必須在面試當天8:30前簽到領取測試號)。
2.地點:紹興職業技術學院內。
3.測試形式:專業測試和素質考評。
4.測試組織:學校組織建立專業測試評委師資庫,測試前隨機抽取產生評委,每組評委由5-7名評委專家組成,按照評分規則對考生進行測試;同時,成立素質考評組。
5. 分值: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其中專業測試180分,素質考評20分。
素質考評主要依據為高中階段競賽及獲獎情況,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在素質考評中獲得相應的考評分,同一考生同類項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加,但累加最高不超過20分。
6.測試成績查詢。考生可以于4月20日后登錄紹興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w.sxvtc.com/)首頁,點擊相應查詢鏈接,輸入要求字段查詢。
第十一條 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折算分值以浙江省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等第成績為準。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折算分值為:語文、英語、數學和技術4門課程等第換算成績之和/4(課程成績依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滿分為50分。
考生的高中學考(會考)科目成績換算分值如下表:
第六章 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八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三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條 入圍考生名單公示。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以及實際報考情況,由“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入圍實際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1:5)。根據按專業計劃(分文科、理科)入圍分從高分到低分劃定入圍分數線,入圍分按“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折算分值+綜合素質成績總分”計算形成。凡入圍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在本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第十五條 確定正式入圍名單。入圍名單公示后如無疑義,學校確定正式入圍名單,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六條 獲得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入圍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高考三類科目組的考試。
第十七條 正式錄取。錄取工作安排在第三批次提前批進行,考生在填報高考第三批次提前批志愿時,須將紹興職業技術學院填為第一志愿,并填上相應專業,學校按綜合成績總分、按專業(分文科、理科)計劃擇優錄取(高考成績無第三批分數線要求),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 錄取時,若考生專業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填報人數的85%以內,剩余部分計劃轉到相應批次統招計劃。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十九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本校修滿學習期限,成績合格,發給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高職)畢業文憑。
第二十二條 收費情況
1.學費、住宿費:學校嚴格按照省物價部門審批備案標準收費。“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考生與本校同專業其他高職生收費相同。
2.教材費:按每人每學年800元代收,多還少補。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處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現場咨詢:紹興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處
通信地址:紹興市越城區山陰路526號
郵政編碼:312000
咨詢電話:0575-88329488,88054099
傳真電話:0575-88054099
監督舉報電話:0575-88054011
網站咨詢:www.sxvtc.com ;http://zsw.sxvtc.com
電子郵箱:zsjyc@sxvtc.com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