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文件精神,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依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具體要求,我校研究決定繼續在浙江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并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的考生。
已報考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的浙江考生視為同時報考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無需再次報名。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計劃在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不超過150人,其中理科140人,文科10人。開放報考專業詳見報名系統。
三、選拔模式與程序
1.報名
請登錄上海交通大學招生網站http://zsb.sjtu.edu.cn,進入“上海交通大學網上報名系統”報名,4月22日報名開始,4月30日報名截止。請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證號碼注冊賬號,選擇“綜合評價(三位一體)”招生類型,并按要求在線填寫電子報名信息,提交信息后下載打印相關表格,由所在中學核實該表信息后蓋章簽字。考生還需提供自述與三封推薦信(見附件)。請將紙質資料以特快專遞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截止時間為5月2日17時,以上海市郵政接收時間為準。
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高中階段的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獲獎證明、參加社會公益性活動等寫實性材料。請確保報名材料打印質量,其中報名表要求黑白打印,保證條形碼清晰可辨。報名材料請使用A4紙,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和封底。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報名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材料接收狀態、審核結果等信息。
2.初審
對于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初審結果預計于5月中旬在報名系統中公布。
3.筆試
初審通過的考生可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文科考生將參加“文科綜合”測試,理科考生將參加“理科綜合”測試。(請確保在報名系統中填報的科類與高考報名科類一致,以免影響錄取。)請考生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并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按時完成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資格。筆試將于高考后進行,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說明等詳見報名系統中下載的準考證。
4.面試
我校將合并“三位一體”綜合評價與“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不超過兩項招生計劃總數4倍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將于高考后進行,具體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地點將在“上海交通大學網上報名系統”中通知。面試名單及面試成績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公示。
5.志愿
考生參加我校面試即視為確認報考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與“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若被我校錄取,則無需再填寫高考志愿,不再參加其他高校錄取。
四、錄取辦法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與“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合并計劃后統一于6月25日之前錄取。
1.高考投檔成績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
2.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的組成為:高考投檔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30%、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占10%。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如下11門科目等第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各科成績按A=100分、B=90分、C=80、D=60分折算。
3.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高考總成績、高考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4.交大密西根學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師學院,僅錄取有志愿的考生。
預錄取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方正式予以錄取。
五、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六、其他
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考生,由考生申請,我校審核批準后,資助部分交通費。申請表格見附件。
本次在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招生網站:http://zsb.sjtu.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