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醫科大學三位一體招生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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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圍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一類科目組的考試。其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按一定比例合成綜合成績。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錄取。在填報高考志愿時須將溫州醫科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前表范圍內,文理不得跨科填報。2.根據入圍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溫州醫科大學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如下表: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 6A | 7A | 8A | 9A | 10A | 11A及以上 |
成績折算(分)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3.專業投檔辦法:對進檔的考生,學校按照計劃數1:1進行專業投檔,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4.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5. 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精神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