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經浙江省教育廳批準,我校在繼續實施并深化“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報名采用自薦和推薦等形式。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
一、選拔對象
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優秀學生。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請報考: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11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
2.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5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余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限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定向、健美操、武術,限個人項目):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得前八名;或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進入決賽。
(二)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