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計劃
第四條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面向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共230名計劃。具體如下:
第五條“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結束后計劃如有余額,則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轉入我校浙江省第二批本科批次統招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