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農業大學2015南京淮安試行“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考生”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樣化人才培養新模式,結合我校開展自主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南京農業大學將在南京市和淮安市的優質生源基地中學中試行“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考生”方案。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推薦對象
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具備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省級重點中學高中畢業生,基礎學業成績位居全年級前30%,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可推薦: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奧賽、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并獲獎的高中畢業生。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性英語競賽決賽三等獎及以上獲得者、或“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獲優勝獎者.
3、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獲二等獎及以上者、或參加“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獲一等獎及以上者;經學校專家組認可的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高質量文學作品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4、高中階段思想品德優秀、綜合能力突出且獲得省級榮譽稱號者含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省級優秀共青團員等)。
二、推薦人數
獲得我校“實名推薦”資質的中學校長可按分配名額推薦優秀學生附件一)。
三、實施程序
1、獲得我校“實名推薦”資質的中學和校長,須遵守誠實信用原則,認真履行職責,由校長以實名形式向我校推薦綜合素質全面、學科成績突出的高中畢業生。
2、獲得推薦資格的中學,須制定本校“實名推薦”的實施方案、校內報名辦法、遴選程序等內容,在本校校園網或公告欄顯著位置對取得“實名推薦”的學生信息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各方監督。
3、獲推薦的學生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完成網上報名,填寫由學校寄出的《南京農業大學“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考生”報名表》,并按要求附相關報名材料,經中學校長實名簽字蓋章后,及時提交學校招生辦公室。
4、我校根據中學校長所推薦學生的具體情況,安排相關學科的專家組對學生報名資料進行初步審核評價,合格后進入面試環節,面試合格后,即可獲得學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享受自主選拔擬錄取考生相關政策。
5、我校在本科招生網上對獲得“實名推薦”資質的中學、校長、推薦學生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四、實施流程
1、1月3日—1月15日,獲得我校“實名推薦制”資格的中學進行選拔推薦工作,將中學選拔方案及被推薦學生信息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完成中學網上材料報送和學生網上報名工作。
2、1月22日前,中學將報送材料及學生報名材料郵寄我校招生辦公室。
3、1月23日--24日,招辦組織專家對中學上報材料和學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
4、1月26日,被推薦學生在我校招生網上查詢審核結果及復試通知。
5、3月1日,參加我校復試,具體安排見復試通知。
【責任編輯:NO8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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