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擬將學業水平考試應用于自主招生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中“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招生考試制度”的精神,為配合上海市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積極探索學業水平考試在高校自主招生中的應用,我校擬于起將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應用于上海市的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中。具體如下:
我校在度自主選拔錄取中,將使用上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上海生源自薦考生的報考資格,要求自薦報考考生:
1、學業水平考試的10門科目(9門筆試科目+信息科技)中不少于7門科目等第為A;
2、語文、數學和外語科目等第必須為A;
3、文科考生的政治、歷史和地理科目等第必須為A,理科考生的物理、化學和生物科目等第必須為A;
4、必須參加語文和數學兩門科目的附加題考試,且成績達到一定要求(具體待考試方案確定后公布)。
對于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學業水平考試等第、附加題成績以及其他報名申請材料綜合評價,確定其能否進入后續選拔程序,具體選拔方法和規定將在教育部審核后,預計于12月左右在我校招生網站公布。
注:考慮到2015屆考生的地理和信息科技科目考試已經結束,度這兩門課不計入考察范圍,報考要求相應調整為:7門科目中至少有6門等第為A,除語文、數學和外語科目等第必須為A外,文科考生政治和歷史科目等第必須為A,理科考生物理和化學科目等第必須為A。
該通告不適用于2015屆考生。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12月31日
華東師范大學擬將學業水平考試應用于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