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放肆” 源于監管“放羊”
中國人民大學自主招生爆出黑幕,校方宣布停止自主招生后,教育部27日發文嚴明自主招生紀律,強調各試點高校要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面試過程須全程錄像,及時公開考生筆試和面試成績。12月30日 《長春晚報》)
人大招生黑幕一曝光,全國人民都驚傻了。人大能學會招生“玩黑”,其他自主招生大學同樣也能學會;人大招生黑幕不是我國高校招生黑幕結尾,這給調查各個高校自主招生敲響了警鐘。自主招生遇“尷尬”源于法律監管“放羊”。招生官員能把11歲富二代自主招生進了人大,足見自主招生監管的嚴重倒塌。
在目前高校官場化的現實下,高校自主招生很難有真正的“自主”。不管是高校自主招生的過去、現在和將來,都要立法監管,都要建立監管、調查機制配套,這樣調查招生黑幕和治理招生腐敗才有長效意義。
我國高校自主招生雖有規定,但沒有法律威懾。而制度成本太輕,擋不住巨大的招生黑色利益誘惑,也沒有國家專門法律監管機構全程監管和問責跟進,這直接導致高校自主招生黑幕屢治屢犯。透明度缺失、法律缺位把自主招生推向腐敗的“沼澤”,必須加大自主招生的信息公開力度,同時對自主招生進行立法刑責管理,明確監管主體,賦予監管責任,建立制約機制,才能給高校招生“黑洞”打上“補丁”。
童克震)
(大洋網-廣州日報)
自主招生“放肆” 源于監管“放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