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教育局文件
淮教發〔2015〕23號關于對《市招委會、市教育局關于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的補充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開發區、工業園區社會事業局,市直各中學:
《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2〕4號)提出:到“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3月19日,教育部召開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暨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視頻會議,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明確要求“秋季開學,各地要全部取消‘三限’政策,停止招收擇校生”,省教育廳對此也有明確要求。
為認真落實相關文件要求和會議精神,現對市招委會、市教育局2月下發的《關于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淮招委〔2015〕1號)涉及擇校方面內容作如下調整:我市自起不再安排公辦普通高中擇校計劃。三星級以上的省、市級體藝特色學校、體育布點學校、招收國際班的學校等,可在總計劃內安排不高于10%的自主招生計劃,自主招生人數和招生辦法由各公辦普通高中隨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同時向社會公布。
請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迅速將本通知下發到各中學,要求各高中學校按照新的政策制定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各初中學校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保廣大考生和家長及時了解政策變化,根據新的招生政策填報好中考志愿,切實維護考生家長的權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