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規定,應屆初中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享受加分的優惠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50分(須有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證明);
(二)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父母雙方戶口均登記在我市農村村委會并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或父母雙方戶口均登記在我市農村村委會的純二女戶的女孩,在初中應屆畢業并參加當年中考者加5分(須有縣市區計生部門證明);
(三)初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電腦制作活動(含機器人)或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上者加30分、二等獎加20分、三等獎加10分,研究性學習(個人項目)獲得省級一等獎加15分、二等獎加10分、三等獎加5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項,不重復加分。
凡申報優惠加分的考生,須分別填寫《婁底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烈士子女優惠登記表》(附表一)、《婁底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農村獨生子女(或純二女)優惠登記表》(附表二)、《婁底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電腦制作活動(含機器人)、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研究性學習(個人項目)優惠登記表》(附表三),在5月10日前出示各類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供學校審核、存檔,學校必須將符合優惠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學校或者有關媒體公示(學校公示時間為一周),再按程序報縣市區、市中招辦審批。各縣市區向市中招辦提交優惠加分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5月20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