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接到家住宜春中心城區市民齊女士來電,她想幫親戚詢問有關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子女中考加分申報審批流程如何操作。
為此記者采訪了有關部門。據了解,計劃生育中考加分是指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參加初中升高中或高、中等職業院校考試,在考試成績基礎上加10分計入總成績后,由教育部門擇優錄取。計劃生育中考加分申報加分的條件為:(1)申請加分的考生本身和父母雙方的戶籍均在農村;(2)農村獨生子女是指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父母雙方均確實只有一個孩子(含抱養)的農村家庭子女,未領取和已領取但遺失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按規定程序申請補發,從補發之日起,可享受計劃生育中考優惠加分;(3)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子女是指父母雙方確實只有兩個女孩(含抱養),且父母雙方中一方已采取了長效節育措施或簽訂了不再生育合同或父母雙方年齡均已超過49歲的農村家庭子女。
符合中考加分條件的對象,憑鄉、村證明填寫《江西省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優惠加分申請審批表》——鄉級計生協審核——學校所在地公示——鄉級分管計生協、教育的領導簽署意見并蓋章——縣級計生協、中招辦審核——縣級媒體公示——縣級計生協、中招辦審核意見并蓋章——6月1日前報市級計生協、中招辦審批——學校和中招辦所在地公示——向計生協書面反饋公示結果實施加分。
市人口計生部門提醒,加分對象所指二女戶包括未到間隔期的對象;每年的6月1日前統一上報到市級,中考開考后不再辦理;審批匯總表一式四份,必須是電腦打印,手寫無效;每張審批匯總表都要蓋章,不允許在審批匯總表后用手寫加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