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醫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總則
為深化我校教育教學改革,促進學生特長與個性發展,激發和調動學生學習的自覺性與積極性,讓學生在大學初期學習階段,有機會根據自己的學習潛能和專長,重新選擇專業,根據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原則
1、應在高考錄取同批次專業內選擇專業,或上一批次專業可轉入下一批次專業。
2、各學院轉出學生不得超過該年級專業總人數的5%,各學院接收其他學院轉入學生不得超過該年級專業總人數的5%,學院內部轉專業學生不得超過該年級專業總人數的3%。
3、轉專業在第一學年末進行,學生只能申請一個專業,只能轉一次專業,且轉入同一年級。
4、學校未批準之前,擅自離開原專業到其他專業學習者,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三條 轉專業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優良,遵紀守法,未受過處分。
2、在該年級必修課學習成績排名前5%,且無不及格科目的。
3、身體條件符合轉入專業要求。
4、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患或特殊生理條件,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5、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
6、少數有相關學科特長并在全國或國際高水平學科競賽中成績顯著的可優先考慮。
第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1、新生入學未滿一學年。
2、應作退學處理的學生。
3、跨文、理科類別轉專業。
4、下一批次轉入上一批次專業。
5、簽有培養合同專業的學生。
6、專科升入本科的學生。
7、經學校審核認為不適合轉專業者。
第五條 轉專業的申辦程序
1、各學院在第二學期第十周報送各學院轉專業實施方案及各專業接受學生轉專業計劃數。經學校審查、批準后,教務處在教務管理網站公布。逾期未報計劃的學院,原則上不得接收轉專業學生。
2、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在學校公布有關信息后兩周內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填寫轉專業申請表交所在學院。
3、轉出學院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并填寫資格審查意見報教務處匯總、審核。
4、轉入學院組織擬轉專業學生進行考核;根據學生考核結果和本院轉專業計劃數審核、簽署意見,將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教務處,由教務處報學校審批。
5、學校審批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在校園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教務處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并上報省教育廳。
6、轉專業的學生在第三學期第二周內到轉入學院和教務處辦理轉專業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第六條 成績認定
1、轉專業學生的課程學分和成績管理,以轉入專業培養計劃為準。
2、轉出專業與轉入專業課程名稱、教材、教學時數基本相同(0.5學分內),學習成績及課程學分可互認;轉入前后課程名稱、教材、教學時數差異較大者(超過0.5學分),必須進行相應補修。
3、其他在原專業已修讀,但不屬轉入專業培養計劃之內的課程,可作為任意選修課,承認其取得的學分和成績。
4、補修課程采取隨堂聽課、自學等途徑學習,學校不再另行安排。
第七條 學籍管理
1、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原則上按照入學時的年級所適用的學籍管理細則進行管理。
2、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后,必須完成轉入專業的教學計劃方可畢業和獲得學士學位。
第八條 學費管理
1、 轉專業后,學費按轉入專業的標準收取。
2、補修課程暫不收費。
第九條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