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僅供參考,云南省中考作文評分標準及細則
- 項目 類別 | a.內容 | b.語言 | c.篇章 | 評 分 細 則 |
一類卷 (45~50分) | 切合題意,思想健康,中心突出,內容充實,感情真切 | 語言順暢,沒有語病 | 結構完整,條理清楚 | ①具備abc三項條件的,評一類下(45~46分)。②立意深、構思巧、語言生動形象的,評滿分;具備其中兩項條件的,評一類上(49~50分);具備其中一項條件的,評一類中(47~48分)。 |
二類卷 (38~44分) | 切合題意,思想健康,中心明確,內容具體,感情真實 | 語言通順,偶有語病 | 結構完整,條理較清楚 | 以41分為基準分,適當浮動:①具備b項和另一項條件,其余一項達到三類卷標準的,獲得基準分;②具備abc三項條件的,酌情加分,其中或立意較新穎,或構思較新巧,或語言較生動形象的,可評二類上(43~44分);③具備b項條件,而另兩項只達到三類卷標準的,酌情減分。 |
三類卷 (30~37分) | 基本合題意,中心尚明確,內容尚具體,感受尚真實 | 語言尚通順,語病不多 | 條理尚清楚,能分段 | 以33分為基準分,適當浮動:①基本具備abc三項條件的,獲得基準分;②其中b項較好的,酌情加分;③另有某些缺點的,酌情減分。 |
四類卷 (20~29分) | 偏離題意,中心欠明確,內容不具體 | 語言不通順,語病較多 | 條理不清楚 | 以24分為基準分,適當浮動:①凡屬abc三項之一者,評為四類卷,獲得基準分;②另兩項較好的,酌情加分;③兼有abc兩項以上情況的,酌情減分。 |
五類卷 (0~19分) | 文不對題,不知所云 | 語病嚴重,文理不通 | 結構混亂,不能完篇 | 12~15分為基準分,適當浮動:①凡屬abc三項之一者,評為五類卷,獲得基準分;②其他兩項尚好的,酌情加分;③兼有abc兩項以上情況的,酌情減分。 |
說明:1.漏寫題目扣1分。 2.錯別字每3個扣1分,重現不計,最多扣2分。 3.字跡工整的加1―2分;字跡潦草,難以辨認的酌情扣l―3分。 4.字數不足550字,每少50字扣1分;不足400字,降一等;不足300字,酌情給分,最高不得超過五類卷。 5.凡認為內容有嚴重錯誤的答卷,應提請評卷領導小組研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