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早安山東》報道,目前,濟南幼兒園仍實行濟價費字〔2013〕12號文件的相關標準,即全額財政撥款的公辦園保教費實行政府定價,標準為實驗示范類幼兒園400元/生/月,一類保育教育費300元/生/月,二類幼兒園260元/生/月,三類幼兒園200元/生/月。對實行差額財政撥款和無財政撥款的公辦園保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差額財政撥款的公辦園上述標準基礎最高上浮20%;無財政撥款的公辦園,最高幅度不得超過30%。
山東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規范幼兒園的收費項目。今后,所有幼兒園只允許收取保育教育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四項費用。公辦幼兒園收費執行政府指導價,民辦幼兒園收費在物價部門的監管下,可根據辦園成本、辦園質量和幼兒園等級等情況合理定價。
目前,省內公辦幼兒園最高收費每月800元左右,民辦幼兒園則在3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