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教育局,市學校管理中心,有關民辦幼兒園:
為規范有序做好今年市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和規范管理等相關法規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當前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統籌、地方負責、教育主管、方便就近的原則,公辦民辦并舉、多渠道接納,做到規范招生、規范收費、規范管理,確保適齡幼兒的入園率,充分滿足群眾需求,努力提高群眾滿意度。
二、入園對象和報名辦法
1.幼兒入園年齡為:大班五周歲(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四周歲(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三周歲(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市區幼兒園招生于6月份進行,報名工作一般安排在6月上旬。具體報名時間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確定。
3.具有市區戶籍或父母持有市區居住證的幼兒,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憑戶口簿(居住證)、房屋產權證、幼兒出生證、兒童保健手冊等,到所在地的幼兒園報名。父母持有市區暫住證或其它相關證件的幼兒,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憑身份證、就業證明、戶口簿、幼兒出生證、兒童保健手冊、市區暫住證或其它相關證件等,向所在地幼兒園申請入園,由各地和相關幼兒園視情安排。
三、招生管理和相關要求
1.幼兒園招生規模要與辦園條件相適應,保障各類幼兒教育活動正常開展。要嚴格控制班額,大班不超過40人,中班不超過35人,小班不超過30人,確保幼兒園生均占地面積、建筑面積、戶外活動面積和綠化面積符合相關要求。
2.各地要全面推進實施幼兒園服務區制度,就近安排適齡幼兒入園。要充分挖掘潛力,在確保戶籍人員、市區居住證持有者適齡子女入園的同時,努力安排外來人員隨帶幼兒入園。
3.適齡幼兒實行免試入園,任何幼兒園都不得對幼兒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或變相測試。
4.堅持規范收費,嚴格按照市物價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聯合簽發的收費文件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要進行公示,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5.認真執行城鄉低保困難家庭幼兒和殘疾幼兒享受普惠性服務的政府資助政策,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的實際問題。
6.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執行幼兒園登記注冊年檢等管理制度,不斷完善幼兒園信息管理系統并實行動態管理,凡未登記注冊、不具備基本辦園條件的幼兒園一律禁止招生并嚴肅查處。
7.幼兒園招生涉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市學校管理中心和各幼兒園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及時妥善處理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確保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要積極優化工作服務,及時公開招生信息,細致解讀招生政策,有效開展宣傳引導,自覺接受公眾監督,努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江陰市、宜興市幼兒園招生工作參照本意見精神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