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教育局發布《杭州市區幼兒園招生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根據暫行辦法,幼兒園的招生對象是,入園當年的8月31日(含)前已經年滿三周歲的杭州城區戶籍幼兒和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各類幼兒園均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的報名方式,原則上為每年6月第一周的雙休日。
城區常住戶口幼兒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由居住地(以居住證和臨時居住證為依據)所在區教育局負責就近或相對就近安排入園。幼兒園招生工作總體按照“就近入園”和“住、戶一致優先”原則。
招生前10個工作日,各區教育局將公布招生相關政策、招生計劃等,幼兒園也將張貼招生通告,請家長留意。
杭州市戶籍適齡兒童報名時,須提交戶口本、房產證和預防接種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報名時,需要提供以下原件和復印件:家庭戶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杭的有效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和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交納社會保險的憑證;適齡兒童的預防接種證。
征求意見稿具體內容可以登錄杭州教育網(www.hzedu.gov.cn)查看。公示時間是4月17日—4月23日。公示期間,社會各界人士如對方案有意見建議,可通過來電來信向杭州市教育局提出。聯系電話:87025565;電子郵箱:hzyej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