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確認廈門市瑞景幼兒園等14所幼兒園為“福建省示范性幼兒園”的通知
閩教基〔2015〕7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
根據《福建省示范性幼兒園評估辦法(試行)》和《福建省示范性幼兒園評估標準(試行)》(閩教基〔2008〕41號),在幼兒園自查、申請,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申報的基礎上,經我廳審核、組織專家組現場評估和社會公示,確認廈門市瑞景幼兒園、廈門市湖明幼兒園、廈門市集美區灌口中心幼兒園(黃莊園)、廈門市同安區洗墨池幼兒園、漳浦縣第二實驗幼兒園、長泰縣實驗幼兒園、泉州市豐澤機關幼兒園、晉江市池店鎮橋南中心幼兒園、仙游縣鯉中實驗幼兒園、明溪縣實驗幼兒園、寧化城東幼兒園、寧德市蕉城區實驗幼兒園、寧德市蕉城區兒童學園、周寧縣實驗幼兒園等14所幼兒園為“福建省示范性幼兒園”,現予以公布。
希望以上幼兒園堅持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全面落實教育部《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閩政〔2010〕24號),做好整改提升工作,模范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范保育教育行為,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突出辦園特色,更好地發揮示范輻射作用。
各市、縣(區)教育局要加強統籌規劃,堅持創建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創新學前教育管理模式,進一步完善示范性幼兒園與薄弱幼兒園、農村幼兒園結對幫扶機制,擴大優質學前教育資源覆蓋面,辦好人民滿意的學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