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調整工資這塊兒,并不是只有企業的退休人員,其中也包括了一些退職的人員和城鄉居民,養老金都得到了提升。前兩天,人社部發布了2019年六項社會保障待遇集中調整的方案,要求將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就是工資增加5%的幅度,讓所有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達到4000塊每個月。那么2019年湖北企業退休工資上調有哪些最新消息呢?湖北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是什么?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湖北退休漲工資的相關信息。
截至本文發稿前,湖北2019年企業退休工資上調政策官方暫未公布,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8年湖北上調工資的政策,讀者可先參考!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現就我省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調整對象)。
二、調整時間
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4%。
(三)適當傾斜
1.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 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5. 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 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7.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后,根據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四、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尚未納入經辦的,由原單位墊付,實際經辦后結算)。
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工作要求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按照統一部署,及時調度資金,精心組織實施,嚴格落實政策,不得擅自提高調整水平,不得自行突破政策規定。要結合正在開展的防范化解養老保險支付風險攻堅戰,通過壓實地方主體責任、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加強擴面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確保調整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各地各部門要準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