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泰州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泰州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調整對象:今年將實現兩類人員調整 辦法完全統一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今年我省將繼續同步統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也是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第13連調。
根據國家要求,今年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完全統一。這是繼去年首次實施兩類人員基本養老金同步統籌調整之后,在推進兩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軌上又邁出了重要一步,也進一步夯實了建立和完善覆蓋全體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合理調整機制的基礎。
時間節點:今年1月1日起上調7月底前補發到位
據了解,今年國家依然決定按照5.5%的比例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江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完全統一。這是繼去年首次實施兩類人員基本養老金同步統籌調整之后,在推進兩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軌上又邁出了重要一步。
此次養老金調整的對象是2016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整個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落實到位。
調整辦法:總體框架不變 但實行繳費年限分檔掛鉤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其中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采取年限分檔掛鉤。
1具體來說,固定額部分,所有退休人員統一標準,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不再采取全部繳費年限統一標準的辦法,改為按照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分段進行掛鉤。具體辦法為:
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這一調整更好地體現了長繳多得,按照這一辦法,繳費年限越長、25年以上部分越多的退休人員,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就越多。
3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掛鉤,這也是在去年標準的基礎上按照調整水平下降幅度進行了同比下調。
企業退休人均增幅超過6%
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超過6%,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控制在4.5%。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兩類人員調整比例都較去年下調了1個百分點左右,但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下調比例大于企業退休人員,將進一步縮小兩類人群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相對差距。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仍可享受傾斜
歷年來,江蘇基本養老金調整時均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今年這一傾斜政策不變,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
對于2016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對于2016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