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江門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江門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江門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今年總體上調約5%
日前,
江門日報記者從江門市人社局了解到,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近日印發了
《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自2018年1月1日起,
調整增加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本次調整根據國家規定,
江門市退休人員養老金總體上調水平為
去年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5%左右。
定額每人每月加發50元 定比每人每月加發2.2%
據市人社局介紹,本次養老金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
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加發5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準,體現公平原則。
掛鉤調整
與本人調整前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累計繳費年限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每滿1年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在此基礎上,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例如繳費年限為30年,則繳費年限掛鉤標準為:30年×1元+(30年?15年)×1元=45元。掛鉤調整體現效率原則,有利于激勵參保人多繳費、長繳費。
傾斜調整
1向高齡人員傾斜
對2018年6月30日前年齡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全年600元一次性發放);對7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發放),在此基礎上,對8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加發50元( 納入基本養老金基數)。
2向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傾斜
基本養老金調整后仍達不到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據了解,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2018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離休人員待遇調整由國家統一部署,不參與本次調整)。
此次調整后,江門市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但由于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繳費年限、年齡不同等原因,實際調整后的養老金增長幅度也會存在一定的個體差異,有的增幅高于5%,有的增幅也會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