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吳忠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吳忠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根據吳忠市政府2017年承諾為民辦實事計劃安排,進?步提高城鄉居民收人水平,今年,我市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發放標準。經請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增加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15元,由現行的每人每月155元標準提高到170元,并從2017年1月起執行。目前,預測市區享受城鄉居民待遇人員有17387人,全年預增發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313萬元。吳忠市區將于8月份調整發放到位。
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7月11日下發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我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增的養老金預計7月底前足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調整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具體為: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掛鉤調整。按企業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在15年以內的,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滿1年按1年計算),前15年每年每月增加2元,自第16年起,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30年計算。再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以本人2016年12月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月養老金1500元以下的按35元調整;1500元以上的,在調整35元的基礎上,養老金每增加100元(不滿100元的按100元計算),再調整2.5元。
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養老金(含改革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6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3.22%。其中,退職人員的基數按最低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確定。
適當傾斜。一是高齡人員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年滿70周歲以上人員適當傾斜,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二是企業軍轉干部月基本養老金低于3554元的調整到3554元。
據悉,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