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上調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舟山市養老保險最新政策。舟山市已經正式的轉發了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表示就是從2017年1月1日起的話就是在為我市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同時會在9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的。
今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待遇,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60元,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其中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準為,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7%、1%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5年度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一定比例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在上述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適當傾斜,2015年底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中金網9月22日
舟山市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1、舟山市養老保險最新政策一: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55元提高到70元,1.4億城鄉老年居民受益
經國務院批準,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為27.3%,提高待遇從7月1日算起。
2009年,我國啟動新農保試點,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開始試點。,新農保和城居保實現并軌。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金支付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政府承擔的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由于前幾年處于制度從局部試點向全覆蓋推進的過程中,部分地方尚未納入國家試點,不宜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但授權了地方根據實際在55元基礎上增加基礎養老金。許多地方適當提高了新農保和城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初發布的數據顯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的平均水平為每人每月81元。據專家測算,此次上調15元基礎養老金,預計使居民養老待遇達到月均百元左右。
此次上調,是我國首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這次上調將惠及全國超過1.4億城鄉老年居民和數億城鄉家庭,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無收入的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基礎養老金標準上調的同時,國務院同時確定,按此每人每月70元的標準,由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補助50%。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認為,在經濟下行壓力下,財政增收幅度減小。中央財政對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補助資金的增幅遠高于財政收入增幅,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城鄉居民老年生活的關心。據了解,在此前55元的標準下,財政對新農保、城居保待遇的補貼額度一年已超過1200億元。
2、舟山市養老保險最新政策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11連調”,跑贏CPI,跑贏GD
在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已實現“十連漲”的情況下,今年迎來第11次上調。人社部宣布,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部署,從2015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預計將有近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
據測算,到底,經過十年連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明顯提高,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長了2倍多,最高的北京市已超過3000元。連續較大輻度調整基本養老金,對改善企業退休人員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發揮了積極作用。特別是在近幾年經濟增速放緩、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增大的情況下,仍然連續較大幅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力地改善了民生。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不僅遠遠跑贏了CPI,也跑贏了GDP。與城鎮居民平均收入、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工資相比,基本養老金約10%的增速已略高于前者,與后者接近。
目前,我國已開始啟動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人社部有關負責人透露,今后國家將逐步建立覆蓋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物價變動、職工工資增長、收入水平提高等到情況,并兼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財政負擔能力等因素,統籌考慮各類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此外,2015年起還將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國務院決定,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準再次提高60元,達到人均380元。個人繳費標準提高30元,達到人均120元。新增資金重點用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減輕困難家庭就醫費用負擔。
舟山養老保險金領取額度計算方法
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一、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139)
二、基礎養老金:
目前,舟山市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
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部分省市略有調整),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繳納;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舟山市社保個人賬戶查詢方法:
1、撥打全國社保統一查詢電話12333,查詢舟山市社保個人賬戶明細信息。
2、本人持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到舟山市社保局(社保經辦機構)窗口查詢。
3、本人持醫保卡到舟山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查詢醫療賬戶信息。
舟山市養老保險金標準
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2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45元;參加A、B、C、D檔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待遇標準調整為:A檔575元每月,B檔515元每月、C檔435元每月、D檔355元每月,參加生活補助類的被征地農民,在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每月生活補助費標準調整為225元,上述待遇標準已包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待遇;參加生活補助類的被征地農民在享受養老保障待遇后死亡的,一次性喪葬補助費標準調整為2900元。
舟山市機構職能:
(一)辦公
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綜合協調有關工作;承擔綜合調研工作;制訂局機關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劃;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及信息、信訪、提案、文秘、保密及普法工作;組織協調有關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的規范性文件的草擬;處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工作;負責局信息網絡規劃和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局機關財務、保衛及后勤服務等事務工作;組織對直屬單位和歸口管理單位的財務監督、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員、工資、職稱評聘、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離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公務員管理處
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公務員的培訓工作;綜合管理全市行政獎勵、懲戒、表彰工作審核市級系統的獎勵表彰活動;負責制訂有關人員的調配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研究制訂全市轉業軍官安置政策、措施和辦法,編制安置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及聘用合同鑒證工作,處理事業單位發生的人事爭議案件;承辦市軍轉辦、市考核辦的日常工作。
(三)編制處
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機構編制以及機構改革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負責事業單位登記、變更、年檢以及執法檢查等工作。
(五)勞動關系監察處(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協調勞動關系規范工作,審核市屬、省部屬及部隊屬企業勞動合同、集體合同;依法進行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負責特殊招工、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辦理在舟的市屬、省部屬及部隊屬企業的勞動合同鑒證;綜合管理勞動爭議處理,承擔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勞動保障舉報電話:12333錄音電話全天候為您服務。
(六)社會保險處
制訂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農村養老保險的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調整城鎮職工疾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養直系親屬、非因工傷殘職工的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負責市屬、省部屬參保單位職工繳費年限的認定和退休審批工作;負責管理基本醫療的藥品、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的范圍及支付標準;負責管理全市工傷認定工作;負責市屬、在舟省部屬單位職工的勞動鑒定和縣(區)申請的勞動鑒定復鑒工作;承擔市社會保險委員會辦公室、市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七)工資福利處
研究制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津補貼標準、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分配制度改革,審核市直事業單位分配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研究完善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政策并組織實施;研究制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范并組織實施;研究制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制訂企業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政策,負責市屬企業工效掛鉤工作;制訂并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政策、工資集體協商規則、最低工資標準、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制訂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政策。
(八)教育培訓處
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計算機培訓工作,制訂國家公務員計算機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和社會勞動者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管理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和職業準入制度;綜合管理全市技工學校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承擔市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工作。
(九)職稱專家處
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建設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制訂有關政策、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高級專家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承辦全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研究制訂全市國外智力引進和外國專家工作的政策,統一管理全市國外人才智力引進工作,管理協調全市外國專家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組織協調年度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申報和執行。
(十)勞動監察支隊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