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細則,養老金調整方式(1)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將由目前的3355元/月,提高到每月3573元。
調整從1月開始補發,8月底前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一、定額調整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一)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為貫徹多繳多得的原則,2017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
(二)與調整前個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將退休人員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
1.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3355元(含)~4855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
3.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
調整實施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準逐漸加大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后低于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三、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針對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體現中華民族愛老、敬老的優秀傳統,自2007年起,北京市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均向高齡退休人員適度傾斜。
2017年繼續堅持這一做法,對在2015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后,再次享受到50元至8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
即:
1.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2.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3.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4.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四、三種特殊的調整方式
一是繼續單列調整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
目前,北京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歲以上,國家規定他們可享受100%退休待遇,北京市對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標準也是歷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員,此次調整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并適當加大調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0元。
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420至440元/月。
二是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后不低于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
按照定額、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養老金低于調整后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573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同時,在2015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三是對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最低養老金標準進行了調整。
在全面提高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同時,相應提高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準。
此次調整后,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生活費、退養人員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準分別提高到每月1714元、1559元、1418元。
參加2017年度調整的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對應補足到最低標準。
北京市還規定,調整后,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生活費、退養人員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準分別提高到每月1714元、1559元、1418元。
龍巖市養老金改革實施細則出臺(2)
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55元提高到70元,1.4億城鄉老年居民受益
經國務院批準,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為27.3%,提高待遇從7月1日算起。
2009年,我國啟動新農保試點,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
2011年,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開始試點。
新農保和城居保實現并軌。
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金支付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政府承擔的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由于前幾年處于制度從局部試點向全覆蓋推進的過程中,部分地方尚未納入國家試點,不宜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但授權了地方根據實際在55元基礎上增加基礎養老金。
許多地方適當提高了新農保和城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
初發布的數據顯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的平均水平為每人每月81元。
據專家測算,此次上調15元基礎養老金,預計使居民養老待遇達到月均百元左右。
此次上調,是我國首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這次上調將惠及全國超過1.4億城鄉老年居民和數億城鄉家庭,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無收入的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基礎養老金標準上調的同時,國務院同時確定,按此每人每月70元的標準,由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補助50%。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認為,在經濟下行壓力下,財政增收幅度減小。
中央財政對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補助資金的增幅遠高于財政收入增幅,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城鄉居民老年生活的關心。
據了解,在此前55元的標準下,財政對新農保、城居保待遇的補貼額度一年已超過1200億元。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11連調”,跑贏CPI,跑贏GDP
在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已實現“十連漲”的情況下,今年迎來第11次上調。
人社部宣布,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部署,從2015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預計將有近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
據測算,到底,經過十年連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明顯提高,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長了2倍多,最高的北京市已超過3000元。
連續較大輻度調整基本養老金,對改善企業退休人員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發揮了積極作用。
特別是在近幾年經濟增速放緩、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增大的情況下,仍然連續較大幅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力地改善了民生。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不僅遠遠跑贏了CPI,也跑贏了GDP。
與城鎮居民平均收入、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工資相比,基本養老金約10%的增速已略高于前者,與后者接近。
目前,我國已開始啟動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透露,今后國家將逐步建立覆蓋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物價變動、職工工資增長、收入水平提高等到情況,并兼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財政負擔能力等因素,統籌考慮各類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此外,2015年起還將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標準。
國務院決定,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準再次提高60元,達到人均380元。
個人繳費標準提高30元,達到人均120元。
新增資金重點用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減輕困難家庭就醫費用負擔。
事實+各省基礎養老金差距大
我國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據統計,各地基礎養老金標準不一,截至11月的數據顯示,上海標準最高,每月為540元,而吉林、河北、安徽等省份每月只有55元。
這意味著,上海居民與河北等地居民,每月基礎養老金待遇至少相差10倍。
高達10倍的基礎養老金差距是怎么形成的?原因至少有三:其一,由于上海屬于經濟發達地區,有錢投入養老保險,所以不斷提高當地基礎養老金標準。
而吉林、河北等地目前仍然執行2009年中央規定的55元標準,即地方財政對基礎養老金缺少投入。
上海與吉林、河北的差距自然就拉大了。
其二,2009年至中央規定的55元最低標準,一直沒有調整過,而河北等地一直就把中央規定的最低標準當成自己的標準了。
如果中央的最低標準不斷上調,顯然省際差距不會越來越大。
據悉,當年制定55元標準的依據是2008年農村低保人均每月補助50.4元。
其三,制度對基礎養老金相關事項缺少規定。
在《社會保險法》中只是規定“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既沒有明確各地財政如何投入基礎養老金,也未明確基礎養老金如何調整。
如果制度上進行明確,各級財政必須要履行投入責任,基礎養老金省際差距不會像今天這么大
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細則(3)
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這是我國連續第十二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首次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調整,預計將有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據介紹,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加大。
“十二五”期間,基金支出年均增長率19.7%左右,基金收入年均增長率16.8%左右,支出增長率超過收入增長率近3個百分點。
不過,在財政補助不斷加大的情況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每年的總收入仍大于總支出。
2015年企業職工養老基金總收入約2.7萬億元,總支出約2.3萬億元,累計結余約3.4萬億元,可以支付17個月。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調整待遇后將確保發放,退休人員對此盡可以放心。
中央財政對中西部等地區將繼續給予補助,確保養老金足額按時發放到位。
這位負責同志同時指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
此次養老金上調雖然是同步調整,但資金來源不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所用資金不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
今年養老金上調,明年、后年會怎樣?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直接關系廣大退休人員切身利益,也關系到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盡管企業養老金已連續上調多年,但尚未實現養老金調整的科學化和規范化,這讓許多退休老人心里沒底。
金維剛介紹說,從國外經驗看,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普遍建立了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機制,對養老金水平定期調整,多數國家每年調一次,調整水平多與物價或工資指數掛鉤,或綜合考慮物價和工資增長狀況,有的國家還兼顧人口結構變化等。
此次調整就綜合考慮了與工資增長狀況、物價變動狀況的關系,可以看作建立合理調整機制的開始。
下一步,有關部門將總結連續調整養老金的經驗,借鑒國外經驗,結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頂層設計,盡快提出建立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的具體方案,合理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發展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