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的全國“兩會”上,財政部公布了2017年預算草案,其中提及:“2017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至此,企業養老金迎來“十二連調”,同時也打破了養老金連續八年固定上調10%的慣例。
今日消息,經國務院批準,商丘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關于2017年商丘市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為商丘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6.5%左右。
此次養老金調整,意味著自2005年以來,我國已經連續12年調整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新華視點”記者采訪社保業內專家、各地社保部門,解讀社會關注的養老金調整三大焦點問題。
【焦點一】商丘市養老金漲幅為何是6.5%
記者梳理發現,自2005年到2015年,除2006年增幅為23.7%外,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遞增。此次調整幅度為何是6.5%左右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商丘市養老金調整幅度的確定,需要考慮保障基本生活、分享發展成果、基金可負擔三項原則。一些專家表示,通常而言養老金上調幅度不低于物價上漲、不高于在崗職工工資增長幅度,都屬于合理區間。
“過去連續11年由國家統一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水平并持續按10%的增幅調整,是在特殊情況下采取的特殊舉措。”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介紹,2004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收入僅647元,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費待遇水平差距較大,社會反響比較強烈。因此,我國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待遇,以盡快提高其養老金水平。
“實際上,一些地方調整養老金待遇的年度增幅超過10%。”金維剛說,“到2015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月平均水平已達到2270元,比2004年增長超過2.5倍,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差距明顯縮小。”
記者采訪了解到,此次養老金上調6.5%左右,主要基于統籌考慮養老金現有水平和物價指數(CPI)變動。過去三年,我國CPI一直保持在3%以內,6.5%左右的調整幅度可以確保養老金購買力不降低。
“調整養老金待遇分享發展成果,也需要參考經濟增速、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等指標。”中央財經大學教授、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說,當前我國經濟增速明顯放緩,2015年GDP增幅為6.9%,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在下降到10%以下,由于增長總有極限,導致養老金提高比例相應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