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退休養老金增發標準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長短劃分為7個檔次,月增加額為30至90元;
3.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退休(退職)人員2015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3%增加。
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退休養老金領取標準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定期生活費)乘以4%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
4.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上述3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但增加總額不超過240元。
濟南退休養老金案例
丁先生繳費年限40年,調整前養老金為每月2500元。按照調整方案,每月增加40元,按繳費年限增加120元,再按4%的比例增加100元。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在3000元以下,按10%的比例為300元。由于按4項條件所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300元,需補足到300元,因此,普遍調整后的養老金為每月2800元。
對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70元。
另據悉,對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5年7月1日起,參照上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在此期間到達70、75、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比照本文高齡人員增發養老金的相關規定,從2015年7月1日起補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