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0年度臨沂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稱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稱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保障繳費人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參保范圍(一)居民養老保險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居民養老保險。(二)居民醫療保險具有本市戶籍且不屬于職工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城鄉居民;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全日制各類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在校學生;取得本市居住證、未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二、繳費標準(一)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全市統一設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個人年繳費額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對符合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未參保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繳費困難群體,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二)居民醫療保險2020年度我市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50元。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優撫對象、持證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由所在縣區政府全額代繳個人繳費部分;70周歲以上老年人等其他群體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由所在縣區政府根據當地財力情況對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助。三、繳費時間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實行按年度征繳。2020年度集中繳費期如下:(一)居民養老保險居民養老保險集中繳費期一般為每年第一季度,具體集中征繳時間由各縣區依據本地實際自行確定。(二)居民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為本通告下發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享受醫保待遇期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務工等未能在集中繳費期繳費的人員可延長至2020年2月29日前按照當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繳費,3月1日之后參保繳費的、按照當年度居民醫療保險籌資總額繳費。2019年12月31日之后繳費的,享受醫保待遇期為參保繳費系統到賬確認之日起30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新生兒出生后6個月內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按照當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繳費,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未能在集中繳費期內參保登記的特殊群體,應及時辦理參保代繳手續,享受醫保待遇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四、征管模式自2019年1月1日起,臨沂市范圍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交由稅務部門征收,采取由人社、醫保部門負責參保登記及權益記賬,稅務機關負責組織征收的模式。集中繳費期內,稅務機關征收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繼續保持“政府統一組織,多方協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村居(社區)、學校等集中代收”的管理方式。五、繳費渠道城鄉居民在辦理參保登記后,繳費人除在學校、村居(社區)集中繳納外,可以通過銀行查詢繳款(銀行柜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自助繳費(電子稅務局、微信、支付寶、自助辦稅機等)、服務大廳繳費(社保大廳的稅務窗口、政務服務大廳稅務窗口、辦稅服務廳等)等渠道完成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繳納。目前全市開展城鄉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繳納業務的銀行有: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商銀行(農信社)、交通銀行、臨商銀行、郵儲銀行、濟寧銀行、日照銀行。各縣區確定的開展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費征繳業務的銀行有所不同,繳費人可根據本縣區實際選擇相應銀行辦理繳費業務。六、咨詢方式城鄉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繳費事宜可關注微信公眾號“山東稅務”了解或撥打咨詢電話:12366;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可以向縣區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咨詢或撥打咨詢電話:12333;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可以向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咨詢。七、其他事宜(一)未辦理參保登記的居民,需先持有效身份證件到戶籍所在地人社或醫保部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二)已辦理參保登記的居民應該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足額繳納2020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費,避免因繳費不及時影響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待遇正常享受。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