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具有常州市市本級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沒有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就可以參加常州市市本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目前注意的是首次參保的年齡不能超過60周歲。
近日,市政府辦公室下發《關于進一步修訂完善常州市市本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常政辦發〔2017〕201號,對我市市本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作了進一步的修訂完善,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有三個方面:
常州市市本級個人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調整為每年960元、1800元、2520元三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檔次,多繳多得。
對常州市市本級正常參保繳費的人員,每繳費滿1年按960元、1800元、2520元的繳費檔次分別給予80元、120元、160元的補貼。
市本級城鄉居民超過60周歲,取得本市戶籍滿15年且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至滿十五年。
此次修訂完善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較以往有三大明顯區別:
一是將原繳費的五個檔次改為三檔,減少了檔差,提高了最低年繳費標準,由原來的600元提高為960元。
二是提高了政府財政補貼標準,由原來統一的60元調整為按繳費檔次設定財政補貼,最高財政補貼為160元,鼓勵參保人員多繳多得。
上述兩項制度的完善均有利于參保人員養老待遇的增加。
三是對原規定的首次參保且年齡超過60周歲不能補繳的人員,此次增加了補繳政策,解決了原來少數居民由于超齡原因不能補繳的限制,凸顯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保障功能,實現了參保政策的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