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從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2020年1月1日起,西安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調整為每年繳費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可自選繳費檔次,按年繳納。調整后每個檔次都有省、市、區縣3級財政補貼。
凡具有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城鄉居民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不屬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人員,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參保人員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目前為每人每月168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領取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39。對繳費(不含補繳)滿15年人員,每增加1年繳費(不含補繳),待其年滿60周歲時,在當年基礎養老金標準基礎上提高5元,加發所需資金由市、區縣各承擔50%。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截止西安市各區(縣)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當日,年滿60周歲并符合其他參保條件的人員,個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農村困難群體,以及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暫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和政府給予每人每年30元的繳費補貼政策,原政府代繳費標準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