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部發布2019年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集中調整方案,包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障待遇水平,促進群眾增收。
企退養老金平均達到近4000元/月按照國家要求,自2019年2月1日起,繼續為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今年調整按照5%左右的增幅進行。那么2019年云南養老金上調細則有哪些?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云南養老金上調的相關信息,截至目前2019年云南養老金上調具體方案還未公布,下面是2018年的政策公布,網友可以參考2018年的發布時間和到帳時間安排。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駐滇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要求和人、財兩部對我省的批復意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退休人員調整
(一)調整范圍
1.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準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掛鉤調整: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 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其他類地區和一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五地類區退休人員每天每月增加25元,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經按以上標準調整后,其本人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
(一)調整范圍
1.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準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掛鉤調整: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社保頻道
www.wifi03.com)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在我省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其他類地區和一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元,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元,三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元,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8元,五地類區退休人員每天每月增加23元,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8元。
三、所需資金及來源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余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調劑,確保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后統籌解決。
機關事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余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中央機關及事業單位駐滇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由原渠道解決,以后再予以清算。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科研、文化等轉制單位轉制前退休人員和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艱苦邊遠地區類區按省政府云政發〔2006〕19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三)各州、市于2018年8月底完成兌現工作,9月20日前完成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兌現工作,并按附表要求將調整兌現情況匯總后,于2018年9月24日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和省社會保險局(傳真:0871?67195815)。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