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各省市紛紛調整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相關政策,宿州也不例外,據悉,宿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改進。養老保險領取標準在原來的基礎上每月增加5元,建立不同繳費不同補貼的原則,建立了不同繳費檔次遞增繳費補貼制度。多繳多補,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依法繼承。
宿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領取標準
在原有的基礎上提高了基礎養老金水平。在中央確定每人每月70元基礎養老金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5元,達到每人每月75元,讓老百姓分享更多改革成果。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與制度銜接進行了明確規定,凡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宿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建立了不同繳費檔次遞增繳費補貼制度。繳費100元補貼30元,繳費200元補貼35元,繳費300元補貼40元,繳費400元補貼50元,繳費500元及以上的補貼60元,強化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鼓勵參保人員按照高檔次標準繳費。
宿州城鄉居民喪葬補助金標準
建立了喪葬補助金制度。參保人死亡的,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金,其標準為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8個月的金額。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依法繼承。參保人員死亡后,個人賬戶全部余額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