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員可以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
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
(一)與本市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含事實勞動關系);
(二)具有農村居民戶口;
(三)年滿16周歲及其以上,且男未年滿60周歲、女未年滿55周歲。
二、農民工養老保險從什么時候開始實施,可不可以補繳實施以前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費?
答:農民工養老保險從2007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不能補繳實施前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費。
三、農民工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的手續,是由個人辦理還是由用人單位負責辦理?
答: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為農民工辦理參保手續。
四、農民工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應向用人單位提供哪些資料?
答:農民工除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外,還應向用人單位提供本人農村居民戶口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證明。無法提供農村居民戶口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證明的,應按規定作出書面承諾。
五、農民工養老保險費由誰繳納?
答:由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按月繳納。其中,用人單位繳納部分由單位承擔,個人繳納部分由用人單位在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農民工養老保險費的繳納基數如何確定?
答:農民工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核定。農民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繳費基數;超過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七、農民工養老保險費的繳費比例是多少,怎樣計算應繳納的費用?
答: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10%,農民工個人繳費比例為5%。
個人繳費部分=經核定的農民工個人繳費基數×5%。
單位繳費部分=本單位屬于參保繳費范圍的農民工繳費基數之和×10%。
八、農民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規模是多少,建立共濟基金的作用是什么?
答: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按規定繳納農民工養老保險費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農民工個人繳費基數的14%建立個人賬戶,其中,5%為個人繳費部分,9%為用人單位繳費劃轉部分。記入農民工個人賬戶的儲存額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農民工個人繳費基數的1%建立共濟基金,從用人單位繳費中劃入,用于個人賬戶資金不足時農民工養老金的支付。
九、按月領取農民工養老金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一)用人單位和農民工本人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并按規定繳納了農民工養老保險費;
(二)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三)實際繳費累計滿180個月及其以上。
十、農民工符合按月領取農民工養老金條件的,如何計算養老金?
答:農民工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比照同期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月數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