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鞏固當前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制度,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宣傳力度,做好參保擴面任務,努力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切實加強對養老金收繳、發放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二)繼續加強對村經辦人員的培訓,確保上交鎮社保辦審核的資料填寫正確、齊全,以加快資料審核進度。同時盡快審核享受待遇人員花名冊上報,及時發放養老金,讓一部分觀望的群眾看到實惠。
(三)在養老保險進入收關階段之后,社保專職經辦人員記錄參保人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并長期妥善保存,爭取將全部檔案,特別是占絕大多數的農村參保人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分階段逐步錄入電腦。同時建議上級部門在逐步完善規范運作程序的同時,盡快建立覆蓋縣、鄉鎮、村(居)三級計算機網絡服務平臺,加快信息化建設。
(四)待遇標準偏低,參保激勵機制不完善。
在開展工作過程中發現,每月只有55元的基礎養老金,在經濟增速較快、物價持續上漲的背景下,待遇標準相對偏低,造成對部分的中青年人吸引力不足、參保意愿不高,成為擴面征繳工作中的隱患。對于繳費年限較長,金額較多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增發較少,激勵效果不大。要真正做到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需要進一步完善參保激勵機制。
(五)城鎮參保率低,政策制度銜接不完善。
城鎮人員很多已經參加社保,不能再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城鎮參保率較低。同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多種險種之間的轉移銜接問題還存在制度缺陷,這將是今后一個時期我們必須面對、()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