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農村養老保險交多少錢?
農村養老保險交多少錢?參保人員可根據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自愿選擇個人繳費標準,多繳多得。
(一)各縣市明確個人繳費,參保個人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設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可根據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自愿選擇個人繳費標準,多繳多得。
(二)在出口補助方面,分別確定最低給予每人每年45-65元補貼,每人每月發放養老金標準最低達到120元;同時鼓勵長期繳費,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農牧民,每增加繳費1年,每月增加不低于2元的基礎性養老金。
(三)在入口補助方面,分別確定最低給予每人每年20-60元補貼。同時鼓勵多繳費,對選則100元以上檔次繳費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每人每年增加補助不低于5元。
補貼特殊人群: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政府代其繳納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由于每個地方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及比例都是不一樣的,所以繳費金額也就不一樣了。你可以到當地社保局咨詢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或是打社保局電話12333咨詢這樣能更清楚。
農村養老保險怎么交?
1.個人申請
農村居民攜帶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加新農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以下簡稱《參保登記表》)一式二份。
2.村協理員檢查
村協理員負責檢查《參保登記表》、《農村戶籍老年人家庭社會關系表》是否填寫完整,填寫的姓名、二代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是否準確,是否有個人簽字或蓋章、按手印,檢
查參保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是否齊全,檢查無誤后,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委會公章,附上參保人員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然后上報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
3.鄉鎮初審
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對村里上報的參保登記有關材料進行初審,審核無誤后,經辦人員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鄉鎮保障所公章,及時將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錄入新農保信息系統,將《參保登記表》、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農保中心。
4.縣農保中心復核
縣農保中心收到鄉鎮上報的參保登記有關材料及時進行復核,無誤后,對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錄入的參保人員基本信息進行確認,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在《參保登記表》簽字、蓋章,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為什么有社保養老金還需要商業養老保險?
如果想在退休后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只靠社會保險并不夠,還需要商業養老保險的支持。
一個人在其一生之中,從20歲到60歲只有大約40年的時間有收入,因此他必須考慮如何將這些收入連續地分配到沒有收入的時間中去。商業性養老保險兼具壽險保障和養老規劃的雙重功能,從理財的角度分析,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必不可少。
由于現代家庭多是獨生子女,未來家庭會多呈現“四二一”或“四二二”的家庭結構,靠子女贍養是不現實的,我們也不希望看到子女為了贍養自己而背負沉重的包袱。此時,養老作為人生規劃最末端的問題開始凸現,自主養老將會是最適宜的解決方案。養老年金保險就是要為老人提供真正意義上的“老有所養、老有所靠、自主養老”的保險產品,對于目前處于這一年齡段的人來說,只有提早做規劃,才能享受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2017年農村養老金發放標準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5號)精神,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水平,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范圍對象
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并領取基本養老金,以及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的人員。
二、調整時間和標準
(一)基礎養老金標準:自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20元調整為235元;自2015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35元調整為245元。
(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自7月1日起,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由每人每月80元調整為95元;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由每人每月90元調整為10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由每人每月100元調整為115元。
三、所需資金
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所需資金,按照原資金渠道籌集并發放。
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農村養老金發放標準和時間
60歲以上農村養老保險相關規定: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申請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從參保人申請的次月起按月發放,直至終老:
(一)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二)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的年限;
(三)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一次性補繳15年的應繳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實行固定沒人1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