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養老保險新政策具體如何?有哪些內容值得我們關注呢?大家是否清楚呢?快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煙臺市政府印發《煙臺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自10月起,改革煙臺現行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保障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建立獨立于機關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2015年10月,全市統一啟動參保繳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參保個人以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規定項目為繳費工資基數,按8%的比例繳費;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參保人員繳費工資之和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費。改革后基本養老待遇的確定和調整機制,以10月1日為界限,采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辦法,確定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
尚未確定分類類型的事業單位 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
參保范圍為我市及省屬駐煙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其中,參保的事業單位范圍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發〔2011〕5號文件精神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魯發〔2011〕16號)等有關規定,目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含公益一類、二類、三類事業單位)。
對于劃分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后,自轉企改制基準日起,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對于目前尚未確定分類類型的事業單位,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分類類型確定后,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嚴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和人事管理規定確定參保人員范圍,編制外人員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于編制和人事管理不規范的單位,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理規范,待明確工作人員身份后再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期間,已納入參保范圍的編制外人員,應劃轉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參保;改革前已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可保留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范圍。
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個人按8%比例繳費單位按20%比例繳費
參保個人以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規定項目為繳費工資基數,按8%的比例繳費;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參保人員繳費工資之和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費。
機關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指警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指教齡津貼、護齡津貼、特有教師津貼等國家和經國家批準由省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績效工資。
除上述項目外,其余項目(包括改革性補貼、獎勵性補貼等)暫不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納入統籌的養老保險待遇項目按照與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相對應的原則,由省政府統一確定,其他自行增加的項目和提高的標準,仍從原渠道列支。
延伸閱讀:煙臺連續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 110萬居民享受待遇
煙臺市連續提高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從最初的每月最低55元調整到目前的100元,110萬居民享受了待遇。目前,煙臺市正在研究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與繳費年限、繳費額掛鉤的激勵辦法,多繳長繳可多領養老金,參保居民獲得的實惠將更多。
目前,煙臺百姓的養老保險已基本實現全覆蓋。煙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每年最高繳12000元,最低為500元,分11個繳費檔次。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對重殘、重疾等失去勞動能力的繳費困難群體,可以不受最低繳費標準的限制,但最低不得低于100元。
參加居民養老保險,除參保人自己繳費外,政府還會給予繳費補貼。煙臺市目前的補貼標準是選擇500元以上繳費檔次的,補貼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按照政策規定,45周歲(不含)以上的居民,應逐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實際年齡到60周歲的剩余年數,允許補繳,但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45周歲(含)以下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
按政策規定,年滿60周歲、按規定參保、未享受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達到領取條件后,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此外政府還會全額支付給每個領取人員每月100元(最低)的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政府給的基礎養老金加在一起,就是參保人每月能領取的養老金待遇。國家規定,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不得同時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