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大家都十分關心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問題,根據公布的2017年中央財政預算,其中的一份預算說明中透露,從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準,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不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準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后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并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并組織實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17年4月13日
今年漲幅比去年有所降低 未來支付壓力大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在經歷了11次10%的漲幅之后,去年執行的是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而今年的漲幅進一步下調至5.5%。為什么養老金標準調整幅度開始下降,未來養老金標準調整幅度是否會繼續延續下行趨勢呢?
“最近幾年我們看到很多地方養老基金出現收支失衡,需要財政轉移支付,過去5~6年財政轉移支付了將近2萬億元,養老基金的支付壓力大。”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朱俊生介紹,在地方調研時,很多地方政府都反映由于過去十幾年連續大幅上調,成為造成基金不平衡的重要原因。
“未來我國養老金支付壓力會越來越大,從養老金投資來看,在經濟下行壓力之下,養老金投資收益可能不會太大,而且財政增長幅度也在放緩,轉移支付的能力有限。”朱俊生指出,未來養老金標準調整幅度很有可能會繼續下行。
人社部:將嚴控提前退休
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賈江介紹,我國人口老齡化呈現的人口規模大、速度快、高峰持續時間長等特點,直接對養老、醫療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帶來重大挑戰。
在養老保險方面,賈江表示,將繼續在基金“增收”上下工夫。抓住城鎮化快速推進帶來的紅利,實行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加大擴面征繳力度,實現應保盡保、應收盡收。通過劃撥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做大全國社會保障戰略儲備、加大財政投入等措施,多渠道籌集資金。
此外,在基金支出方面,賈江表示,在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基礎上,嚴格控制提前退休,防止基金跑冒滴漏;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保持適度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