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養老保險也是牽動人心,黑龍江的農村關于養老保險有什么最新的政策法規呢?
2017年黑龍江省農村養老保險政策詳解
日前,哈爾濱市調整了養老保險五項參保繳費政策,允許農村戶籍、外省戶籍人員憑暫住證或在城鎮靈活就業的相關證明參加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允許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繼續在城鎮靈活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允許城鎮勞動年齡內靈活就業人員從實行“統賬結合”制度時起按個體勞動者辦法參保補費;允許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允許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針對近期市民提出的相關問題,人社部門予以解答。
問:調整五項參保繳費政策適用哪些人群?
答:調整的五項參保繳費政策適用于勞動年齡內農村、外省戶籍人員,勞動年齡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以及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上述人員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補繳養老保險費后,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
問:勞動年齡內的參保范圍包括哪些人員?“勞動年齡”時間如何界定?
答:勞動年齡內的參保范圍包括農村戶籍、外省戶籍人員以及哈市城鎮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勞動年齡內的人員是指2013年9月1日前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且符合16周歲以上的人員。
問:我剛取得哈市城鎮戶籍,男性,今年59歲,請問這種情況能不能補繳養老保險費?
答:可以享受往前補繳的優惠政策,只要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哈爾濱市城鎮戶籍的勞動年齡內人員,在今年年底前可以按城鎮個體勞動者辦法參保補費。對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哈爾濱市城鎮戶籍的勞動年齡內人員(除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外),可從取得城鎮戶籍當月起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不允許往前補繳養老保險費。
問:我2002年按自由人參保,男性,現在62歲,能不能往前補費辦理退休?
答:您可以在今年年底前按個體勞動者參保政策,從1996年7月1日起補繳所差年度的養老保險費(即1996.7至2002年參保前費用),補繳費用后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市人社行政部門審批退休下月起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
問:我是農業戶籍人員,在哈市打工多年,能不能往前補費?
答:農村、外省戶籍人員如果在哈市較早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暫住證或在城鎮靈活就業的原始材料、購買住房的正規材料,在2013年年底前,可從取得相關原始材料之日起按城鎮個體勞動者參保辦法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問:我是一名已享受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還能參加城鎮企業養老保險嗎?
答:您已享受到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已享受新農保人員),不能再參加城鎮企業養老保險。
問:我是一名曾在哈市私營企業打工的農民工,2005年隨單位參保了2年,現在仍在哈市打工,能接續保險嗎?
答:對已在哈爾濱市參保企業建立過養老保險關系、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繼續從事靈活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可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接續時間從養老保險關系封存下月起,按城鎮個體勞動者辦法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問:我的戶口在長春,到哈市打工,如果在哈參保繳費后能享受退休待遇嗎?
答:在哈爾濱市從事靈活就業的外省戶籍人員、農村戶籍人員(包括進城務工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人員),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及相應待遇。
問:我是一名農村戶籍人員,剛來哈市打工,如果按規定參保后,到退休年齡繳費不足15年怎么辦?
答:對于達到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且仍在城鎮從事靈活就業的人員,經本人申請,憑暫住證或靈活就業證明材料,可以延續繳費5年,延續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按當年繳費基數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后,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及相應待遇。
問:我曾在一個事業單位做過臨時工,現在已經離開原單位,而且我超過退休年齡了,請問這種情況能參保補費享受退休待遇嗎?
答:可以向原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由原單位提供能夠證明工作時間和經歷的原始資料,報到市人社局審核認定工作小組檔案管理部門,再由檔案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您按規定補繳養老保險費后,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問:我們單位是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沒有參加機關事業保險,請問企業養老保險有何參保政策?
答: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如果單位和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職工按規定補繳“統賬結合”制度時(1996年7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間個人賬戶部分本息;從2013年9月1日起,按城鎮企業職工參保辦法全額繳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比例為20%,個人繳費比例為8%)。單位和職工個人按規定補繳養老保險費后,“統賬結合”前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2017年黑龍江省農村社保繳費及領取標準
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新中國建立以來的首部《社會保險法》開始實施。該保險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慧擇網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
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對于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后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于不愿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愿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用人單位欠繳社保費或處3倍罰款。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領取標準: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于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每月領取多少要根據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準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于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