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長春市的朋友都想了解長春養老保險是如何查詢的?下面為大家搜集相關的查詢方法,以便于大家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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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社會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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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431-88688390 0431-88617423
【拓展閱讀】
長春市社保局發布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待遇調整政策解讀
從長春市社保局獲悉,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吉人社聯字〔2016〕65號文件精神,長春市已經全面啟動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普調工作,此次調待將惠及全市近60萬企業退休人員。21日,長春市社保局發布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待遇調整政策解讀。
1.哪些人員能夠享受本次養老待遇調整?
解答:文件規定,享受本次養老待遇調整的條件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 人員。2017年退休的人員不參與本次調待。
2.繳費年限怎么計算?
舉例:張先生1975年12月參加工作,2015年5月退休,他的繳費年限是多少?
解答:計算繳費年限時按月計算,每滿12個月算一年,余下不足一年部分按一年計算。按此算法,張先生的繳費年限實際為39年零6個月,此次調待按繳費年限40年調整。
3.有中斷繳費的人員的繳費年限怎么計算?
舉例:劉先生1980年2月參加工作,2015年5月退休,其中在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間因失業而自愿中斷繳費。劉先生的繳費年限是多少?
解答: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中斷繳費的時間不計入繳費年限。所以劉先生的繳費年限為33年零4個月,調待時按34年調整。
4.如何計算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的養老金?
舉例:劉先生,繳費年限為37年,按照分段計算原則,他的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的養老金該如何計算?
解答:依照文件精神,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的養老金采取“階梯式分段調整”的方式。即繳費年限滿1-2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加發2元;26-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加發2.5元;31-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加發3元;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加發3.5元。所以劉先生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的養老金計算方式為:
(1)繳費年限1-25年部分:25×2=50元。
(2)繳費年限26-30年部分(共5年):5×2.5=12.5元。
(3)繳費年限26-30年部分(共5年):5×3=15元。
(4)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共2年):2×3.5=7元。
因此,劉先生養老金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調整的額度為: 50+12.5+15+7=84.5元。
5.特殊調整的待遇每個月多少錢?
解答: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在1941年1月1日到194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每月加發40元;年滿75-79周歲(在1936年1月1日到194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每月加發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在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每月加發60元。
6、享受特殊調整政策的人群年齡如何界定?
舉例:老李1946年3月出生,他認為今年9月份調整待遇時已經年滿70周歲,是否能夠享受特殊調整的政策?
解答:此次特殊調整主要是針對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年齡計算的截點為2015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滿70周歲才符合高齡退休人員的特殊調整政策。老李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齡為69周歲零10個月,不滿70周歲,因此不符合高齡加發條件。
7.本次養老金如何調整?
舉例:王先生1943年5月出生,1963年8月參加工作,2003年5月退休,2015年養老金為2000元/月,王先生本次養老金調整如何計算?
解答:本次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依舊采取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而言,定額調整即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額45元;掛鉤調整即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適當傾斜即特殊調整,為高齡退休人員增加部分養老金。
所以王先生本次養老待遇調整的計算方式為:
(1)定額調整:45元;
(2)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39年10個月,按40年計算):95元;
(3)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2015年養老金的1%):20元;
(4)特殊調整(滿70-74周歲):40元。
總計45+95+20+40=200元。
8.按“五七家屬工”參保的退休人員如何調待?
解答:以“五七家屬工”身份參保并辦理退休的人員,此次調待只享受定額調整、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和高齡人員特殊調整的政策,不享受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政策。
9.九月份發到養老金存折上的錢都包括什么錢?
解答:九月份發到養老金存折上的錢包括兩部分:(1)調整后的九月份當月養老金。(2)2017年1-8月份補發的調待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