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近日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預計將有89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7年首次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再次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并統一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各市(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農墾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森工總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綏芬河市、撫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養老保險省直管的行業、企業: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6〕19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現將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7年1月1日起,為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準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5年12月本人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的0.5%。
(三)傾斜調整:以下人員在上述調整標準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后參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3、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增加30元/月;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增加40元/月。
4、對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傾斜:一類地區每人增加5元/月,二類地區每人增加10元/月,三類地區每人增加15元/月。
5、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的,調整到平均水平。
三、資金渠道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四、工作要求
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行網上調整。省社保局按文件規定標準和范圍,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提出業務需求,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根據需求在網上進行操作。省社保局或市(地)社保經辦機構對調整后的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進行確認啟動,并按規定予以發放。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直接關系到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視,要將此項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深入細致的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確保調待工作順利進行。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黑龍江省財政廳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