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政策吧!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實施細則
第一條:根據《關于城鎮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養發[2010]239號)文件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在存檔機構以個人名義委托存檔的本市城鎮戶籍人員,因各種原因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或有繳費中斷情況的,其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內(不包括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可向存檔機構提出書面補繳申請。
第三條:申請補繳人員應按以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一)在存檔機構個人委托存檔的本市城鎮人員,由本人到現存檔機構填寫《北京市個人委托存檔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承諾書》(附件1)及《北京市個人委托存檔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申辦單》(附件2)申報辦理補繳手續,并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檔案關系在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由本人到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填寫《北京市個人委托存檔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承諾書》(附件1)及《北京市個人委托存檔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申辦單》(附件2)申報辦理補繳手續,并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用人單位提供的申請人檔案原件(申請人檔案原件經存檔機構審驗后返還用人單位)。
申請補繳過程中,個人的社會保險關系不需要辦理轉移手續。
(三)檔案關系不在存檔機構或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在其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辦理個人委托存檔等相關手續后,按照第三條第一款申報方式辦理補繳手續。
第四條:繳費基數可按以下檔次確定
個人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時,相應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檔次分為以下三檔:
(一)第一檔為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第二檔為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三)第三檔為補繳年度繳費工資基數下限。
第五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的賬戶按以下規定記載
計入個人賬戶部分,均以本人確認的繳費工資基數檔次按照歷年規定的比例計入個人賬戶。
歷年規定的計入個人賬戶比例見《補繳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檔次及計入個人賬戶比例表》(附件3)。
第六條:以下時間段內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得申報辦理補繳:
(一)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
(二)被判刑勞教收監執行期間。
(三)辦理外埠戶籍進京之前。
(四)辦理本市戶籍農轉非之前。
第七條:申報辦理補繳手續的存檔機構是指我市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第八條: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延伸閱讀:北京市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的繳納標準
企業以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企業繳費工資基數,以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劃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個人則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按照8%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額計入個人賬戶。另外,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也設置了上限和下限,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工資基數;超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則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按規定,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參保人才能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每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最重要的兩部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A養老金月標準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滿15年發給基數的15%,多繳費1年多發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因此,你的養老基本金大體可以這樣計算,基本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另外,不同的退休時間也有不同的待遇規定,如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除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外,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2006年1月1日以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被保險人,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償金,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1998年7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