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養老保險方案細則
3月以來,市人社部門先后在“兩縣兩區”組織了4場招聘會,通過求職平臺,勞動者達成就業意向1540人,其中北京朝陽區企業634人,昆明市企業906人,通過引導農民外出就業增加工資性收入,早日實現脫貧摘帽。4月10日18時50分,首批赴北京朝陽區務工人員,在勞動就業局工作人員的陪同下,乘坐K472列車奔赴北京。首批外出務工人員來自貧困面較大的祿勸、尋甸、東川等區縣,年齡最小的18歲,最大的48歲,這些外出務工人員已與用工單位達成用工協議,工種涉及家政、收銀員、銷售人員、餐廳服務員等。
“積極構建就業增收平臺,讓富民之道更多惠及廣大人民群眾。”市人社局局長姚振康介紹,近年來,我市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充分發揮就業穩增長促發展保增收的作用,完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激發創業創新活力,搭建就業創業平臺,努力為勞動者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切實把就業托底工作做好做扎實。
同時,我市以“昆明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建設為契機,積極推廣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目前已建成21個創業示范園區和16家新型創業孵化園區,在外經外貿、招商引資和區域交流中,不斷挖掘眾創空間吸納就業潛能,帶動廣大勞動者實現就業創業夢想。
“在實現社會保險政策全覆蓋后,我市社會保障的重點工作將是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切實實現應保盡保,力爭社會保險覆蓋面達到95%。”姚振康介紹,將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制度,以中小微企業、靈活就業人員為重點擴大參保覆蓋面。同時,穩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納入社會保險范疇,實現全覆蓋。到2017年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達134萬人、失業保險參保達89.55萬人、工傷保險參保達106萬人、生育保險參保達83.5萬人。
一、調整范圍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職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退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一)“退休(退職)人員”普遍調整標準
1.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85元;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發基本養老金3元。
(二)“退休(退職)人員”傾斜調整標準
1.對2013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2.對退休(退職)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在我省的退休(退職)人員,分別按下列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20元;四類地區每月增加30元;五類地區每月增加35元;六類地區每月增加40元;其他地區每月增加1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經按以上第(一)項、第(二)項1、2款調整后,其本人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后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后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四、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余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調劑,確保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后統籌解決。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科研、文化等轉制單位轉制前“退休(退職)人員”和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退休(退職)人員”的繳費年限和出生年月以退休(退職)當時認定的為準,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不得進行變更。
(三)艱苦邊遠地區類區按省政府云政發〔2006〕19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